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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就业创业见习业务服务指南
2023-02-12 15:50:07   来源:   点击:    编辑:wangna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和毕业生进行3-12个月就业创业见习,支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帮助未就业的青年和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认定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全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

创业见习基地须在本市行政区域依法成立或由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内运营,且为经营时间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提供一定技术含量岗位,员工不超过30人的创业型企业。

三、申请材料

1、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服务流程

1、单位申报:见习基地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进入“见习基地认定”模块,在线填报申请,并现场提交相关资料;

2、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3、条件评估。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4、认定授牌。对经审核认定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公示并予以授牌。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满考核评估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除公示期)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见习基地在完成见习工作后,按季度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补贴时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协议书;

2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4、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月将见习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申请补贴时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2、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青年见习人员补贴申请表。

三、服务流程

1、见习基地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网上申报”模块,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预审;

2、预审通过的见习基地,持所需申请材料至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至见习基地银行账户;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基本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银行卡中。

四、办理时限:7天(除去公示期和申报财政拨付期)

 

 

 

 

 

见习指导补贴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配备见习带教老师的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指导补贴。申请见习指导补贴时提供以下资料:

1、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指导补贴申请表;

2、合肥市见习指导人员花名册;

3、见习指导老师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流程

1、见习基地根据预审通过的见习人员名单,持所需申请材料至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至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四、办理时限:7天(除去公示期和申报财政拨付期)

 

 

 

 

 

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

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申请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时提供以下资料:

1、合肥市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申请表;

2、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保险材料;

3、合肥市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花名册

其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费用补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人数,经办部门依据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保险材料直接向财政申请拨付。

三、服务流程

1、见习基地根据预审通过的见习人员名单,持所需申请材料至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至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四、办理时限:7天(除去公示期和申报财政拨付期)

 

 

 

 

 

提前留用见习人员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

3、《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

二、申请条件

对完成协议约定一半以上期限、并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合肥市提前留用见习补贴申请表;

3、合肥市提前留用见习补贴花名册。

四、服务流程

1、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持所需申请材料至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至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六、办理时限:7天(除去公示期和申报财政拨付期)

 

 

 

 

 

留用见习人员奖励发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

3、《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

二、服务对象

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符合申请见习留用人员奖励条件的见习基地。

三、申请条件

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且见习工作规范的见习基地,根据吸纳见习就业人数,由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奖励。

四、申请材料

1、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合肥市留用见习人员奖励申请表;

3、合肥市留用见习人员奖励花名册。

五、服务流程

1、见习基地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奖励申请”模块,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预审;

2、预审通过的见习基地,持所需申请材料至对应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至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六、办理时限:7天(除去公示期和申报财政拨付期)

 

 

 

 

 

以上补贴项目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详见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服务机构名录

相关网站:

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安徽政务服务网

 

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服务机构目录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市级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0551-62729891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C区三楼

 

 

 

 

 

肥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51-67724913

肥东县人社局三楼308室(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汇处)

肥西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0551-68841233

肥西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15办公室(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

长丰县就业服务中心

0551-66671701

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家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

庐江县人社局就业科

0551-82550997

庐江县人社局三楼313室(庐城镇文昌路66号)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51-82623457

巢湖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巢湖中路338号)

瑶海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51-64496518

瑶海区慈湖路与雨山路交口西南角民生中心大厦11楼1115、1116室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0551-65699346

庐阳区市民中心305办公室(北二环路与大房郢路交叉口东南角)

蜀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0551-65504459

蜀山区民生大厦1807室(樊洼路与怀宁北路交口)

包河区人事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0551-63357295

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14(包河大道118号)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0551-65396569

高新区管委会1219办公室(望江西路860号)

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

0551-63804856

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二楼公共服务大厅(天门路80号)

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51-65777291

新站区政务服务中心暨新站区人力资源市场A座2楼207办公室(兴淮西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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