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使我院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从而建立党员组织管理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建设,把组织的制约性与党员的自觉性结合起来,把远大目标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我院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会议时间和会议方式: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学等群众组织工作。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3、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二、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制度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围绕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将党员先进性落到实处的重要体现。
活动次数:党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内容:党委每次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由校党委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而定;党支部每次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由党支部自定。
活动方式:
1、党支部在举办活动两周前,填写《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表》,向党总支报告本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方式;
2、活动结束后向校党委提供一篇活动报道;
3、党支部将活动开展情况记入《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表》,由党总支收齐后统一上交党委。
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本着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制定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要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时效性。
3、填写表格时要一事一表,主题鲜明,条理清晰,内容充实。
4、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群众力量、团队力量提高党员素质、焕发党组织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途径。
评议次数: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评议时间:每年12月中旬。
评议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本校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评议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温《党章》总纲、党员义务、入党誓词,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感,提高政治觉悟与思想水平。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本人工作职责任务,检查自己一年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做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价。
(3)党内外群众评价阶段:向党支部报告自我评价情况,听取党内同志意见;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对党员的评价意见;支部对党员的情况作出评定意见。
(4)表彰、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为合格的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对评议中反映出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纪委反映,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认真查明原因,区别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坚决作出处理。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发挥他们的作用。
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肯定优点、查找不足,积极地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2、坚持深入分析。要静下心来,积极反思,深刻剖析,切实提高自己。
3、坚持以诚相见。要诚心、热心、虚心,在沟通交流中求得理解、帮助、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