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12]57号)及《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2]312号)精神,现就我院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四、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重点课题和申请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五、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
六、申报“课题指南”所列示的重点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2年版)。申报“课题指南”所列示的一般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示的基本内容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进行具体设计,并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七、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活页论证。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经学院审查后,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7份。(《课题申请•评审书》可在附件下载)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12年9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学院科研处,以便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统一报送至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2年版)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