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17〕2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6年,我省承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47项任务和15类项目。9月,我厅公布《行动计划》任务(项目)承接单位,明确了各校承担的任务(项目)。12月,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74号)要求,我厅对各高校承担任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从绩效评价情况看,经过各高校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的实施,各高校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扩大技术技能积累、提升质量保证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高校重视不够,重承接,轻建设,承接的任务(项目)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个别任务(项目)尚未启动的现象;部分高校任务(项目)经费投入总量不足、到位不及时等问题。
    为及时全面掌握《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起建立《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双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高校承担《行动计划》中的任务和项目具体进展情况(报送要点见附件)。
    2.各高校在《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制定的相关政策、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相关文件或文字材料请一并报送。
    二、报送时间
    自2017年3月份开始,以后每两月后的10日前将本校上月底的《行动计划》双月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号码:0551-62831868,同时发电子邮件至高教处邮箱:ahgzjy@ahedu.gov.cn。各校于3月5日前将负责双月报报送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QQ号报送至高教处邮箱。
    三、报送要求
    1.高度重视。实行《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双月报制度,是全面掌握《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重要途径,是推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进一步提升完善此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行动计划》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并明确一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统计报送进展情况。要建立分年度、分项目实施台账,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检查和监督,加大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实施。我厅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有关负责人和实地督查等措施,督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2.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各高校要明确精干人员负责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内容和数据精准、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时上报或报送质量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将与我厅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专业设置等挂钩。
 
附件: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双月报表.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