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校2020年科研成果整体状况,学校将启动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署名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的相关科研成果。
二、统计内容
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术著作、成果获奖、授权专利、其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咨询建议、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等。详见附件《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各类成果表格中均有填表说明,请务必按照说明认真填写。
三、统计要求
(一)科研项目由科研中心负责统计,横向课题有尚未备案的请及时到科研中心备案
(二)所有论文须报送原件、扫描件和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若有被转载、检索、收录、摘编等情况须附相关权威机构证明材料,以(年份+姓名+论文级别+论文名称)命名,由教学院部命名(年份+院部名称+论文)文件夹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中心。
(三)学术著作
1.著作的类型包括: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科普读物等,在“成果类别”中予以标注;
著作均在统计范畴;
2.著作的主编必须为我校教师(我校教师为副主编或参编的著作不统计)3.著作送交1本到科研中心。
(四)专利与其他知识产权类成果。相关证书须扫描成清晰JPG图片格式(请勿拍照)。文件命名:年份+姓名+知识产权类型+名称,由教学院部命名(年份+院部名称+知识产权)文件夹统一打包发送科研中心。
(五)成果获奖:成果奖证书,扫描清晰JPG格式(请勿拍照),文件命名:年份+姓名+成果名称,由教学院部命名(年份+院部名称+成果获奖)文件夹统一打包发送科研中心。
(六)成果转化和咨询建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以及咨询报告、相关部门采用证明提交科研中心备案,且成果转化收入已进学校财务账户。
四、注意事项
(一)各类成果级别以《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2号)认定为准。
(二)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部门负责填报,其他参与人员请勿重复填报。 
(三)登记成果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科研成果统计是科研奖励、学校科研统计年报编制的原始依据,并将作为科研档案长期保存,是今后教职工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填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在2021年1月5日下班前,将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以及成果相关原件、复印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研中心,纸质版统计表需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邮箱: kyzx@hfcfe.edu.cn。

附件: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模板).xls

 

科研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