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院政教〔2013〕4号 关于举办学院第五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9 11:13:15
各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7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 “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教案基本功:包括教案准备、教学目的、教案编写等。
(二)教学组织基本功(课堂教学演示评价):包括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三)教学表达基本功(课堂教学演示评价):包括语言和板书、教学手段等。
  各个项目的具体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价体系”。

二、参赛对象
  全院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兼职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校内兼课教师纳入系部教研室选拔参赛。

三、竞赛组织
(一)系部选拔赛
1.各系部在本部门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选拔赛。系部要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选拔赛评议组,评议组由系部党政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组成,负责组织和安排竞赛事宜,并对本部门青年教师基本功进行评定,选拔出参加院级比赛选手。
2.各系部在本部门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全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选拔推荐教师数不得超过系部教师总数的10%。
(二)院级大奖赛
1.学院成立大奖赛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及部分专家教授组成。
2.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分组对参赛选手的教案基本功、教学组织基本功和教学表达基本功分别进行评审,在比赛结束时,由评审组组长综合评定各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

四、评分计分方法
  学院评议组在观摩课堂教学后,依据“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演示)竞赛评分表”,对负责评议的三项比赛内容当场进行打分,各项分数之和即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参赛选手的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教学演示时间为30分钟。参赛选手以抽签顺序依次上场;教学演示结束前三分钟第一次举牌以示提醒,第二次举牌为参赛终止时间,选手必须退场。对到比赛终止时间没有完成教学内容的或不终止参赛的选手,评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五、奖励办法
(一)系部选拔赛的奖励:由各系部自行决定;
(二)院级大奖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奖励标准:
院级大奖赛: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及基本功大奖赛成绩纳入院教学状态评价指标体系,对获奖者在竞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聘岗时予以优先照顾;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坛新秀。

六、时间安排
(一)系部选拔赛自行安排选拔,4月19日前向院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
(二)院级大奖赛:4月底安排时间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学城方兴大道998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2723866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 版权所有  皖ICP备07008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