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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2016-11-21 14:08:17   来源:   点击:    编辑:wangdongmei

各系、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广大青年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61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102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为《通知》)和《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开展2016年“安全教育主题月”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11-12月

 二、活动形式

根据《通知》精神和校园安全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博和微信等媒体,通过主题班会、消防安全讲座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出行安全、防信息网络诈骗、“校园贷”风险、消防安全、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方面的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

、活动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为主线,以文明出行为导向,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外出选择合法、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自觉远离不具备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校内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2、防信息网络诈骗教育
    以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网络安全风险、典型的网络和电信诈骗案件、常用的诈骗手段和防范措施为主要教育内容,普及防范信息网络诈骗知识和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段和方式,针对常见的社会典型事例,分析成因,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校园贷”风险教育

以校园网络借贷、校园网络传销为主要教育内容,宣传校园网络借贷与传销预防和救助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园典型案例分析,剖析当前校园网络安全现状,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未出,合理消费。对于已经出现的校园网络借贷现象,要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加强与学校、学生父母以及公安的联系和沟通,寻找合理解决方案,切底杜绝各种“校园贷”等危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的发生。

4、消防安全教育

    通过社会和校园典型消防案例,让学生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常识,认识到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切实领会“三懂三会”(三懂:懂得自身岗位的火灾危害、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会扑灭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危机自救能力,重视安全,珍惜生命。要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为突破口,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严禁使用学院明文禁止的电器和使用明火,尤其加强特定时期(圣诞节、元旦等)的安全文明及用电等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和警戒,增强学生的防灾避险能力

5、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通过思想引导,人文关怀等教育形式,激发学生的爱校情怀,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重温校纪校规、职业规划教育、师生情感融合等校园难忘事件,增强毕业生的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做到明理、循规、懂法、守法,教育学生严禁酗酒起哄、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一切不良行为。自觉远离违背社会公德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保持良好的毕业生形象。同时,建立健全毕业生实习安全教育管理体系,规范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机制,加强系领导、实习老师、辅导员与毕业生的联系与交流,全面落实与实习单位的实习协议等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毕业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毕业生实习安全。

    6、心理健康教育

以普及心理保健知识、传授心理保健技能、预防心理疾病,促进自我身心和谐为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问卷(UPI)调查分析报告中A类学生跟踪和咨询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分析成因,有效化解心理突出问题和矛盾,将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心理问题和矛盾造成心理安全隐患和事故。

    四、活动要求

    1、各系要认真领会和落实《通知》精神和要求,根据“安全教育主题月”活动的内容,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专项学习和动员会议,认真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教育活动方案和措施,周密安排本次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力求活动的实效性和创新性。

2各系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辅导员召开“安全主题月”班会,

及时宣传活动的内容,了解的活动的主旨和意义,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安全教育活动融入到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管理之中,有效做到安全工作预防在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各系要动员辅导员深入班级、宿舍和学生的生活之中,广泛宣传,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先锋。要深入了解学生的生活实际,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把教育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与困难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师生情感。

4、各系要围绕“讲奉献、树旗帜、立标杆”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开展党员和学生干部教育垂先示范活动,发挥毕业班党员和学生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文明毕业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为养成教育,将个人的行为习惯与人生成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切实在思想和行为上营造优良的校园环境,让浓厚的文明毕业气氛洒落在每个学生心中。对在外实习或因事不在学校的学生,各系要责成辅导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短信群发等方式告知其有关的安全防范知识内容,并在其回校后安排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请各系于12月底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形式(包括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对象、形式和成效、图片等)发送电子文档至学生处郭银忠。

特此通知。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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