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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端正考风考纪的有关规定》
2016-12-08 09:09:20   来源:   点击:    编辑:wanglikang

  教学考核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形成良好校风、学风的关键环节。根据学院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就强化考试管理、端正考风考纪补充规定如下:
一、严格计划管理
  教学考核的安排严格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简称方案),按方案要求安排各门课程(含实训课程)的考试、考查。其中,对每学期各系、部确定的教考分离课程,要求由各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主任负责安排“背靠背”命题和集中统一阅卷。
二、严格执行监考制度
  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每学期的监考与巡考工作(少数特殊课程可委托有关系(部)安排)。监考是任课教师的业务工作之一,也是教师应尽的责任,原则上不得更换监考工作,自行更换监考和无正当理由且不经请假监考旷工的按一般教学事故论处。教师监考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监考规则”,不得做其他任何事情,违规的视情节分别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教学事故处理。
三、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考风考纪教育既是优良学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品德的有力举措。每学期考试前,各班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一次考风、考纪教育,学习“考场规则”,给学生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对违纪的学生,其违纪情况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由于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学生使用手机很普遍,学院严令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对少数学生不小心带入的手机,要求关闭上交,凡考试过程中手机出现呼叫和看手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
四、严格考试成绩管理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必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登记各项成绩,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成绩录入过程中,要进行核对检查,防止误登和漏登,凡成绩录入错误的,更改成绩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交系(部)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成绩。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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