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
各教学单位党总支设兼职组织员1名。
二、任职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
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及转正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认真学习党的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原则,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的贯彻落实。
2.了解和分析申请入党人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对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联系和谈话。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人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3.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预先审查。逐一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即入党申请书、个人简历和近亲属关系登记表、思想汇报、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党校结业证、综合政审和函调证明材料、群众座谈会意见、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和入党志愿书等。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计划、考察期是否一年以上、上党校和政审是否合格、考察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是否符合党章和有关规定,确定的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党员的条件等,并对拟发展对象是否通过预审提出意见,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
4.在院党委、党总支正式审批之前,协助院党委、党总支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政治思想素质等,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
5.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6.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党建调研工作,了解情况,把握动态,总结、交流和推广所在党总支的先进工作经验,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四、工作纪律
1.遵守组织工作纪律,坚持组织原则,严格履行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程序和手续。
2.对入党材料的审查和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要做到严肃认真,耐心细致,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兼职组织员职责。
3.兼职组织员接受所在党总支领导和党委工作部的指导,由党委工作部和党总支进行定期培训和考评。
五、本细则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