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金融学院文件
院政办[2021]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班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2019级毕业班:
为充分贯彻执行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以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精神,经会计金融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我们已安排学院各2019级班级于9月6日起赴校企合作单位进行为期3-6个月的集中跟(顶)岗实习。截至目前,实习总体情况平稳有序,但也存在少数实习学生不服从管理,甚至是发生刻意擅离岗位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班实习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班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特通知强调如下:
1、学生在实习岗位上必须服从企业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指导老师分配的教学任务。
2、如学生因故需要请长假或调岗、调单位,需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指导老师与企业沟通协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如学生因自身原因,在实习期间不经企业和学校同意而擅自离岗或离职,一经调查核实,学院将督促学生继续完成实习或者补实习。若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无效,按《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认定实习不合格。
会计金融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