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政〔2021〕1 号

 
  为进一步严肃课堂纪律,规范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改进课堂教学效果,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安徽省学生行为准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师职责
  1.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前,应要求学生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状态,不得放置于课桌面上,并负责对学生课堂上合理使用手机进行全程管理。
  2.上课期间,教师要采用走动式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用手机从事玩游戏、聊天、购物、看视频、听音乐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3.对课堂上频繁使用手机或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应寻求辅导员帮助,并扣减平时课程成绩分数。
  4.对确需使用手机开展课程教学的教师(如开设云班课等),应提前向学院教学办报备,要加强课堂管理,防控学生随意玩手机。
   二、辅导员职责
  1.辅导员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加强课堂合理使用手机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禁止课堂玩手机相关规定。
  2.辅导员要与各班班委、寝室长等骨干学生代表进行深度沟通,明确课堂上手机管理的责任人、存放地点、管理方式等,保障手机管理安全有序有效。
  3.上课期间,辅导员要进行走动管理,加强课堂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教师制止学生玩手机现象,课后要对违规学生进行劝诫谈话。
  4.对课堂玩手机现象较多的班级,辅导员要进入课堂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报学院行政办存档备查。
   三、学生行为规范
  1.上课前,学生要主动关闭手机或调整为静音状态,可申请自行管理,或交给寝室长、班委或教师统一管理,要自觉维护好课堂秩序。
  2.课堂上,学生要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阻隔手机干扰,积极参加课堂互动,主动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高效完成课堂作业。
  3.对课堂上出现的频繁玩手机学生,班委等其他学生要主动献计献策,协助教师进行规劝、引导和制止。
  4.所有学生不得在上课期间利用手机做一些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因教师制止(没收)玩手机而产生对抗情绪或不良行为。
  四、奖惩措施
  1.对课堂上从不玩手机或在禁止玩手机管理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生,教师要给予表扬鼓励,可在平时课程成绩适当加分;辅导员在评先、评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
  2.对在禁止学生玩手机管理活动中积极配合并取得良好成效的教师,学院要进行宣传表扬,并在评优、职称评审、绩效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重点)考虑。
  3.对学生玩手机现象较多的课堂,学院随时进行通报批评,受到通报达3次以上的教师和辅导员,由学院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4.对课堂玩手机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在扣减平时成绩的同时,辅导员取消其评先、评优、评奖等机会,并按照学校关于学生违规违纪管理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5.对长期课堂管理学生玩手机乏力乏术的教师,学院对其在新学期申请授课门数和授课学时进行严格限制。
  五、其它
  1.在校园网运行出现故障而影响正常课堂教学时,教师可临时启用移动手机网络,保障教学有序运行,同时要在下课后2小时内向学院教学办报告。
  2.本规定适合管理学院全体专兼职教职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管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