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考项目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自考毕业证的含金量是除普通高考以外的学历教育中含金量公认的最高的一种学历证书。其证书受社会认可度最高,自考学历得到二十多个国家的承认,更多企业之所以青睐自考生是因为自考生自身所表现的特有的自学能力、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都比同类型成人学历毕业生要更胜一筹。自考证书的含金量还体现在自考的难度较大,更多的时候反映了毕业生的整体综合能力。
二、独立本科段自考本科主考院校与专业一览表
自考本科专业 |
专业代码 |
主考院校 |
备注 |
会计 |
120203 |
安徽财经大学 |
|
金融 |
020301 |
安徽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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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120202 |
安徽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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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 |
120105 |
合肥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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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130504 |
安徽工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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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其应用 |
080702 |
合肥工业大学 |
|
工商企业管理 |
630601 |
安徽财经大学 |
|
行政管理 |
120402 |
安徽大学 |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安徽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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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040106 |
安徽师范大学 |
|
三、教学安排及有关说明
1.为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自考本科阶段所有开设课程,采用小班集中面授授课;
2.集中面授时间:每周一至周四晚自习时间;
3.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同时聘请一批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教授教学。
四、收费标准:各专业2000元/年
五、报考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考对象:我院在校生、历届校友、企事业单位员工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初开始报名
3.报名地点: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楼214
4.咨询电话:0551—63700060 63690811
5.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1. 问: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2. 问:自考文凭国家承认吗?
答: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3. 问:毕业生享受哪些工资待遇?
答:取得毕业文凭后,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4.问: 本科学历课程有哪些免考规定?
答:①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者,根据证书级别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02317)、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②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不低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
5.问:是否可以跨专业?
答:自2014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已开考本科专业中设置的跨专业加考课程取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不需再考加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