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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份过程评价终结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4-06 10:23:32   来源:   点击:    编辑:zhanyuanyuan
各自考助学班级、授课教师:
  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过程性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评价终结性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中心过程评价终结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主考:桂立志
  副主考:荣光圣  汪勇
  成员:余学涵、卢军、各课程任课教师及监考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13日
  2.考试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审计学、学前教育心理学等17门课程(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详见自考QQ群文件)
 三、考试地点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E座教学楼6楼
 四、试卷制作要求
  1.试卷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命题时需注重多个考点的综合运用和分析,覆盖面广,题型结构科学,题量难度适中。
  2.试卷审核:试卷格式统一使用B4页面,试卷模板参照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中心发布的模板。试卷上的课程名称需与任课通知单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不予印制。
  3.试卷保密:出卷教师在命卷、提交试卷过程中应注意保密,避免试卷内容泄露。
  4.试卷报送时间与要求:4月4日前报送电子版试卷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中心处。
 五、阅卷登分要求
  1.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及时阅卷。阅卷记分采用“加分”方式,教师阅卷与评分应严肃、认真、规范,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2.阅卷结束后,按照考场名单表的顺序依次登分,并于4月17日前将纸质版试卷及成绩表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中心处。
 六、监考守则及考试纪律要求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考试1小时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
  3.所有同学按照考试安排表的时间与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请假并缺考者将减去终结性考试分数。(具体座次详见考场座次安排表)
  4.参加考试的同学现场签到,如发现有替考现象,将取消自考助学资格;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除考试用品以外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物品存放处,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放在身上(做到人机分离),一旦发现按照违纪违规处理,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5.进入考场后,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参加考试,若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
 七、考风考纪
  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考风教育,考试前各专业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强调考试纪律,并进行诚信教育。
 八、学生网上评教
  本学期学生对授课教师的测评采用网评,具体事项将通过班级QQ群完成。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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