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团费收缴后应返还部分费用给基层团组织,用于开展基层团员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共收缴团费15927元,经研究,对各二级学院学院所上缴团费予以返还30%,用于开展基层团员活动。具体如下:
商学院共计上缴团费1952元,返还585元;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共计上缴团费1257元,返还377元;
工程学院共计上缴团费4513元,返还1353元;
工商与金融学院共计上缴团费3405元,返还1021元;
会计学院共计上缴团费4800元,返还1440元;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凭此通知,可自行到学院财务处团委帐户上领取,作为专项经费开展二级学院团学活动,并详细记录费用开支明细,公示备查。
共青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主题词: 团费 返还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