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友情链接
您的当前位置: 合财主页 > 团委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共青字[2014]9号 关于2014年度团费返还通知
2014-11-25 14:06:17   来源:   点击:    编辑:岳琦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团费收缴后应返还部分费用给基层团组织,用于开展基层团员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共收缴团费15927元,经研究,对各二级学院学院所上缴团费予以返还30%,用于开展基层团员活动。具体如下:

商学院共计上缴团费1952元,返还585元;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共计上缴团费1257元,返还377元;

工程学院共计上缴团费4513元,返还1353元;

工商与金融学院共计上缴团费3405元,返还1021元;

会计学院共计上缴团费4800元,返还1440元;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凭此通知,可自行到学院财务处团委帐户上领取,作为专项经费开展二级学院团学活动,并详细记录费用开支明细,公示备查。

共青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团费 返还 通知

报:学院董事会、院党政领导

送:相关各部门

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上一篇:关于谢刚同志任艺术系团总支书记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完善二级学院团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