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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2017-02-21 08:30:00   来源:   点击:    编辑:fangyongxing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是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锤炼职业技能和提升创业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加强我院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依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顶岗实习是学生毕业前在真实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实习,是体现“工学结合”、“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最好方式之一。

  2、顶岗实习一般是在第五学期第12周开始,至第六学期的第16周结束;因特殊需要,可以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原则上要保证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3、顶岗实习为高职各专业的必修课程,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顶岗实习工作按层级管理的原则,分级落实,相互配合,责任到人。学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各个部门要全员动员积极支持。

  2、学校设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部部长、学务部部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统筹和指导全校顶岗实习工作。

  3、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全院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4、教务部负责对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实行全程监控。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汇总全校顶岗实习工作信息,定期巡查、检查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和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及时向分管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5、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制订具体的顶岗实习管理细则,负责制订顶岗实习计划,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落实实习岗位,配备实习指导老师,完成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

  6、招生就业处推荐顶岗实习或就业单位,协助各二级学院制订顶岗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与实习单位沟通、落实实习岗位等,对于实习期就业的学生,签订就业合同,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做好就业稳定工作。

  7、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负责与实习单位主管实习生的领导、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师傅等经常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学生考核工作。

  8、接受顶岗实习生的企业由主管实习的领导负责配置实习资源、协调工作、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三、实习前的准备

  1、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各二级学院应提早两个月编制顶岗实习计划,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分别送教务部、招生就业处备案。

  2、确认顶岗实习生的资格。学生必须修完本届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经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参加顶岗实习。

  3、选择实习场所。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联系或招生就业处推荐。实习场所应首先选择与学校联合办学的企业。若在顶岗实习基地无法全部安置,则在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技术、设备比较先进,生产正常,对学生实习工作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的企业。学生集中实习地点的确定须报分管校领导批准。根据专业性质,学生可结合毕业后工作意向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但必须经二级学院研究批准、备案。

  4、各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无论是学院推荐还是学生自找实习单位,均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协议书》(见附件1)。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法律责任等。

  5、由二级学院督促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为实习学生办理实习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6、顶岗实习前,由各二级学院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明确实习的内容和任务,宣布实习纪律,分发实习教学资料。

  四、过程监控

 (一)集中实习

  1、对于校外实习基地或合作办学企业,按照协议,顶岗实习班级一般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从事生产实践,顶岗实习。二级学院与企业按照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共同审批。

  2、由各二级学院委派实习指导教师,企业指派实习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和企业按一定比例配备指导教师,一般师生比不超过1:50。

  3、实习学生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既是学校的实习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带队指导教师要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指导教师要填写《顶岗实习教学日志》(见附件5),实习学生要按要求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手册》(见附件4)中的相关内容。

  4、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实习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见附件7)。

 (二)分散实习

  1、由本人联系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要向二级学院提交《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和《顶岗实习联系回执单》(见附件3),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方准离校实习。

  2、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业指导教师,分管一定数量的实习生,责任到人,定期以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形式,及时与学生及实习单位或家长沟通联系,进行思想教育与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沟通的频数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联系记录表》(见附表6),向二级学院有关负责人提供电子信箱号或QQ号备查。

  3、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走访实习学生,或通过电话对分散的顶岗实习生状况进行调查。

 (三)顶岗实习工作的持续改进

  1、各二级学院要努力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专业对口和实习时间,对于滞留2个月仍然没有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召回并组织学生进行仿真训练或到现场见习。

  2、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定期对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经验推广,改进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二级学院的年度考核。

  3、各相关部门必须对顶岗实习的管理过程留下相关记录备查。

  五、成绩评定

  1、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分两部分:一是企业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包括考勤成绩和实习表现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生顶岗实习记录表》、《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在附件《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内)进行评定,占总成绩的40%。

  2、企业对学生的考核。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进行考核,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在《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内),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学生顶岗实习记录表》、《顶岗实习总结报告》进行评定,并结合企业对学生的考核成绩评定顶岗实习综合成绩,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给出评定等级。

  4、实习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记入学生档案。

  5、学生最终实习成绩的评定,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实习期间缺席累计超过实习总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具有实习考核资格。

 (2)上报的实习材料有虚假填报现象的,实习考核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3)实习成绩不及格、实习成绩无效或不具备实习考核资格的学生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下一学年申请实习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颁发毕业证书。超过一年不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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