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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的通知
2010-11-30 14:42:36

关于举办第三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
大奖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文件精神和迎接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促进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教案基本功:包括教案准备、教学目的、教案编写等。
(二)教学组织基本功(课堂教学演示评价):包括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 学效果等。
(三)教学表达基本功(课堂教学演示评价):包括语言和板书、教学手段等。各个项目的具体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价体系”。
二、参赛对象
全院所有从事教育教学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兼职青年教师均可以报名参加。
三、竞赛程序与组织
(一)二级学院选拔赛
1.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内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选拔赛。各院要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选拔赛评议组,评议组由院党政负责人、教学运行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和安排竞赛事宜,并对本院青年教师基本功进行评定,选拔出参加院级比赛选手。
2.各二级学院在本院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全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选拔推荐教师数不得超过二级学院教师总数的10%。
(二)院级大奖赛
1.学院大赛分为文、理科两大组进行。
2.学院成立大奖赛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及部分专家教授组成。
3.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分组对参赛选手的教案基本功、教学组织基本功和教学表达基本功分别进行评审,在比赛结束时,由评审组组长综合评定各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
四、评分计分方法
学院评议组在观摩课堂教学后,依据“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演示)竞赛评分表”,对负责评议的三项比赛内容当场进行打分,各项分数之和即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参赛选手的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
教学演示时间为30分钟。参赛选手以抽签顺序依次上场;教学演示结束前三分钟第一次举牌以示提醒,第二次举牌为参赛终止时间,选手必须退场。对到比赛终止时间没有完成教学内容的或不终止参赛的选手,评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所有参赛选手须全程参与本次决赛,不得中途退场。
五、奖励办法
(一)二级学院选拔赛的奖励: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二)院级大奖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鼓励奖若干名;
(三)奖励标准:
院级大奖赛: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鼓励奖2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坛新秀,享受相关待遇。
六、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选拔赛自行安排选拔,12月10日前向学院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
(二)院级大奖赛:12月中旬安排一周时间决赛。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价体系
附件2: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报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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