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缓)考工作的通知
2019-03-14 15:38:00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补考(缓)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工作于第五周正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补考课程及名单已下发,请各院系务必做好补考课程、补考名单及成绩信息的核对工作;
2.各课程补考缓考安排见附件:18-19第一学期补考缓考安排表,公共选修课(含网络选修课)不作补考安排;
3.补考要求: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按照附件安排时间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须开具院系证明(附照片)),不按规定携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因旷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无成绩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的补考;
4.监考要求:监考教师(持证上岗)考前认真检查考生证件,杜绝替考。严禁在监考过程中聊天、玩手机,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5.成绩录入:各授课教师或考核人在3月31号前将补考试卷、或作业上交到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处由各开设部门留存,并完成补考成绩的录入。其中卷面成绩达到60分的一律以60分录入;卷面成绩没有达到60分的可以结合平时成绩进行折算,若折算后成绩达到60分的一律以60分录入,仍不及格的以最后折算成绩录入。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缓考安排表.xlsx
教 务 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