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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0-11-10 16:53:33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

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教学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决定在第11~12周(11月9日—20日)开展为期两周的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阶段(11月9日-13日)

1.各教学单位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自查计划,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开展教学自查工作。

2.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信息员等座谈会,深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详细记录学生对任课教师授课、教学管理、教材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

3.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状况;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和评课,开展观摩教学等教研活动。

4.做好实践教学开展情况的检查汇总工作,对本学期实践教学开课情况以及实践教学项目的开出率进行统计,对实验、实训资料初步整理归档。

5.要对本学院本学期所开课程的全部课程标准、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填写、汇总、核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跟踪调查表》。对教学进度滞后(4节以上)的课程应有补课安排表。

6.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对个别班级出勤率不高、无故旷课等违纪原因要进行调查,并分析原因。

7.各个自查项目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形式——《自查报告》,要针对突出的代表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二、学校抽查、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0日)

学校教学检查组主要按照《学院自查项目表》开展以下工作:

1.听取教学单位自查情况简要汇报。

2.查看教学单位自查汇总材料。

3.深入课堂听课,进行教学检查。抽查教师教学进度、教师教案、课件及学生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同时倾听和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4.检查《教学进度跟踪调查表》填写、汇总、分析工作操作是否到位,了解各门课程教学进度推进情况,以及进度滞后课程的补课安排工作。

5.检查本学期初各专业计划好的实践教学项目开出情况;了解实验实训室运行和管理状况。

6.参与教学单位组织的观摩教学活动,了解各单位课程教学改革状况。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开展的观摩教学活动计划提前报教学运行中心(安排表模板见附件)。

三、日程安排

    

时间

备检教学单位

地点

参检部门

11月17日(周二)9:00

会计金融学院

各教学单位办公室

 

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运行中心、实训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月17日(周二)14:30

现代服务业学院

设计学院

11月18日(周三)9:00

管理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11月19日(周四)9:00

人工智能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附件:1.学院自查项目表

2.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跟踪调查表

3.期中教学检查分项自查汇总表

4.观摩教学活动安排表模板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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