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2-28 10:50:39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秩序稳定有序、规范合理,学校决定开学准备周检查基础上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检查时间第二周(2月28~3月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1. 开学开课准备情况;
2. 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外聘教师审核;
3. 课程授课计划及教案编写情况;
4. 各类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
5. 补考工作安排情况;上学期期末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6. 撰写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表。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检自查、学校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各教学单位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教学检查的时间安排
1.3月1日之前,各单位组织教研室完成本单位的教学自查工作,填写有关检查表格,撰写自查报告;
2.3月2~4日,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运行中心、实训中心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具体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
时间 |
备检教学单位 |
地点 |
参检部门 |
3月2日(8:30开始) |
会计金融学院 管理学院 |
各教学 单位 办公室 |
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运行中心、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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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14:30开始) |
人工智能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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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8:30开始) |
现代服务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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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14:30开始) |
建筑工程学院 设计学院 |
附件: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项目表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