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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拟招生新增专业申报的通知
2022-04-12 09:46:00

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校政秘[2020]91号)和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拟招生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拟申报的新专业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应适应安徽省、合肥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应对接服务“三地一区”建设等,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的新要求,积极培育和增设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2.拟申报的新专业增设应符合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有利于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布局优化,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3.拟申报的新专业应以现有专业为依托,进一步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扩展专业领域,拓宽专业就业面。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新专业应有科学的专业设置论证,招生规模原则上每年不低于60人(特殊专业除外)。

2.拟申报的新专业具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和时间分配以及教学进程表)和其他必要的教学文件。

3.拟申报的新专业应配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须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结构”及“双师素质”的教师达到一定比例。

4.拟申报的新专业除具备该专业必须的开办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校内实训场所、图书资料及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条件外,要具备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每个二级学院一年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新增设专业。对于借助学校现有师资和实验设备能够实现培养目标的专业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专业目录(高职)内专业:

1)附详细的申请报告;

2)学校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及学校专业建设五年规划;

3)增设专业的论证报告(主要内容是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可行性分析);

4)备案表;

5)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专业目录(高职)外专业

1)要提供专业目录(高职)内专业所应提供的材料(1)-(5);

2)增设专业的论证报告要更详细,还须附拟设专业名称的科学性、规范性分析材料。

3.拟新设护理等相关医药卫生类专业,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要求,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后申报。

四、申报程序

学校对拟增设的新专业采取论证、评议和报批的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专业(群)建设发展规划,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并形成新专业申报的调研报告,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向教务部门提交新专业设置方案及申请材料。教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学术)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新设专业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教务部门负责向省厅报送及在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www.techoa.cn)完成填报工作。

申报新专业材料需在2022年6月25日前将初稿提交至hfcj_jwc@163.com。联系人:范成梅  电话:0551-63690835

特此通知。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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