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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运行规范管理暂行规定
2009-09-11 09:55:20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教学运行规范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是体现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文件。教学任务的安排和课程教学的实施应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二、教学任务落实
1、教学任务的落实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务必做到准确、及时。
2、教学任务的确定要以教学计划为依据,以学期为单位落实。
3、教学分管领导负责教学任务落实的全过程,其中包括审查、协调和落实各环节。
4、落实教学任务的程序:学期结束前,教务处下达下学期教学工作——召开教务会议——分院落实学期教学任务——教学运行部根据教学资源(含教师人数),将任务落实到人——分院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分院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
5、落实任务时,应做到:
1)主干课程一般由骨干教师承担。
2)尽量避免过多跨课头授课。
3)做到教师课时安排合理。
4)对科研任务较重或有其他任务者,经本人申请,分院教学领导同意,其教学工作量可予以适当减少。
5)分院的《学期教学任务书》是编制课程表、计算教学工作量的主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若不得不更改,须经分院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课程表编排
1、课程表编排由各分院教学运行部负责。
2、编排时要注意时间、空间、人力、物力的合理性。
3、各班级上课教室要相对稳定。
四、学期教学进程表、课程教学计划
1、学期教学进程表由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进程研究编制,经分院领导审核后实施。
2、课程教学计划由任课教师制定,多个教师任同一门课的,则由课程组讨论制定。
3、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的依据:教学大纲、使用教材、教学资源,并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
4、学期中分院教学检查组、督导组检查教学进程表、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通过检查,可作适当调整;教务处对全校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5、学期末分院教学检查组、督导组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出总结,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教务处对全校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五、教案
1、教案是教师备课的结晶,是教师教学的备忘录,每堂课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教案。
2、每个教案要有首页、教学过程设计(含教学内容的具体安排,体现教学方法)。
3、每学期分院、教学运行部要检查教案1-2次,并做好记录和意见反馈。
六、课堂教学
1、教师上课教态要自然大方,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要以饱满热情、积极的情绪影响和感召学生。
2、教师上课语言要清晰、简练,板书简明扼要,字迹工整。上课时间关闭手机。
3、教师必须带齐授课计划、教案、课件等教学基本文件及相关教具,上课前检查教室、实验室的教学设备。
4、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各环节的准备,保证每堂课的完整性,复习旧课、讲授新课,突出重难点,进行小结,布置作业,达到课堂的教学目的。
5、课堂上提高师生互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随时关注学生的反映,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同时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6、教师要记录好教学日志,加强学生考勤和纪律考核,并以此作为学习态度的重要依据。
七、备课
提倡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备课模式。教学有法,但无定法,集体备课可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集体备课以学科课程组为单位,教学运行部主任负责组织工作。
八、调停课
教学要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合班等。特殊情况时,须经分院教学领导批准,填写调课申请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九、成绩考核
1、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强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以保证考核的公正性、真实性,从而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考风。具体实施按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命题由主讲教师负责。命题的依据是教学大纲和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试题表述准确、简明,试卷题量要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卷要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各课程要建立并逐步完善试题库,一般试题应从试题库中挑选,考试实行考教分离。
3、试卷印刷装订、阅卷、成绩登记、试卷归档等工作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解释并修订。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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