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初任教师做好教师职业生涯的规划,尽快适应教学环境,把握教学环节,规范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基本功与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初任教师是指:新进学院任教的教师(不含已经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承担教学工作2年以上,由其他高校转聘到我院任教的专任教师)和转岗到教师系列任教的教师。
二、初任教师的导师条件为: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教学效果和学术造诣。
(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讲师任职两年的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
(四)现职任期内教学质量考核均达90分以上。
三、导师的配备与任期:
(一)教师个人申请与系、部选派相结合;
(二)导师任期为三年,原则上1名导师同期最多指导2名青年教师。
四、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初任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培育青年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教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二)指导初任教师编制授课计划和编写教案、备课笔记,规范教学的基本环节,使被指导教师能较好完成教学任务;
(三)帮助初任教师掌握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教育技术,开展实验、实习、课件制作等教学活动;
(四)指导初任教师撰写论文一篇、参与申报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一项;
(五)为初任教师的转正定级及教学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六)指导期间每学期至少要听被指导教师4次课(8课时);
(七)认真做好初任教师培养计划,填写人力资源部制定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八)每学期要认真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表》,对被指导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教学质量情况及教科研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价。学期结束前提交学院督导室,作为初任教师见习期转正、助教评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初任教师的主要任务是:
(一)了解高职教育的特点,熟悉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规定,完成岗前培训,把握教学环节,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完成由学生到教师的转型(或行政工作岗到教学工作岗的转变)和能上课到上好课的提升;
(二)任教第一年实行坐班制;
(三)任教第一年每周听课(可以是导师也可以是其他教师)不得少于2课时;
(四)任教第一年第一学期原则上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且周课时为12—16课时。同时,不得兼任校外其他教学任务;
(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授课计划的编制,任教第一年定期向导师汇报教案、备课笔记编写情况(原则上每两周汇报一次),认真把握教学的各个环节,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六)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七)被指导教师每学年应全面总结教学工作情况,提供听课原始记录表(进入个人业务档案)。
六、系、部和处室的工作职责
(一)系、部应主动关心初任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系、部认真做好初任教师导师的配备工作(导师的安排情况应于每学年开学前报组织人力资源部和教务处);
(三)系、部要加强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对于不负责的导师要批评教育,不称职的要及时更换;
(四)教学督导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院各系、部导师制的运作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七、学院对每位导师发放聘书,同时,每学年发给每位导师500元津贴,并按导师的15%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导师),按初任教师的15%评选优秀青年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本暂行办法由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1: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导师填写)
导师姓名 |
导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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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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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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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专业 |
最后学历 |
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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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工作时间 |
所在系(部)、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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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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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
教学能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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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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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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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教学能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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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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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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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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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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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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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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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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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
(导师用表)
系(部): 专业(教研室):
导师姓名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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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姓名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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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完成培养任务情况及培养工作总结: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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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情况(附听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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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听课时数(节) |
总体评价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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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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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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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的总体评价: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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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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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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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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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
(青年教师用表)
系(部): 专业(教研室):
青年教师姓名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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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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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完成培养计划情况及主要收获总结: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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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情况(附听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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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听课时数(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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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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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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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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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研 与 科 研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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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课题情况;2、发表论文情况;3、获取专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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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教师到企业锻炼”计划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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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工作任务 |
总时数(天) |
系(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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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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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