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年春学期开学初期主要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3-01 09:51:4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开学初期有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4级、2015级高职专科新生于2月23报到、注册,2月24日(周三)开始上课。请各教学单位以及相关教辅部门务必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课程表应于2月22日前发放到授课教师和辅导员手中;2月23日前完成教材发放。

  三、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刚开课的新教师以及拟讲授新课的教师均要在上课前安排听课或说课,确定其是否具有主讲教师资格,进行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并填写相关的表格。

  四、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省教育厅2012年颁布的《关于严格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意识,不断规范日常教学行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二○一六年春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单位春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专业建设等计划或规划,并指导教研室制订本学期工作计划。

  五、各教学单位要督促教师按照本学期教学校历以及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规范编写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并于开课之前备好两周课。

  六、本学期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内容可以按照理实一体的模式,有计划地安排在日常教学环节之中或统一安排在期末阶段,请提醒教师在制定课程授课计划时做好安排。教学秘书应根据专业教师课程教学计划,认真汇总各项实践教学项目以及运作时间,填写、上报《教学进程表》,以便教务部与实训中心能掌握和统筹安排实践教学活动。

  七、2014、2015级学生的补考工作初步计划在第三周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本学期的期初教学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在2月23日前进行,主要检查各单位开学前的准备、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二阶段检查安排在3月8-10日进行,主要检查相关工作计划制定、教师教学基本文件编写情况等。此项工作教务部将另行通知,并有相应的要求与操作表格。

  从本次教学检查开始,教务部与督导组将对每一次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评定,作为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九、定于3月10-15日期间进行2013届顶岗实习工作的中期检查。

  以上各项工作若有困难和疑问可咨询教务部。

2016年2月16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学城方兴大道998号
邮编:230601  实习监督电话:0551-63690835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皖ICP备07008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