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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08-29 17:09:00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秩序稳定有序、规范合理,学校决定在(8月31~9月1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1. 开课准备情况;
  2. 常规教学运行资料;
  3. 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外聘教师审核;
  4. 教师课程教学计划;
  5. 教师教案编写情况;
  6. 各类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
  7. 补考工作安排情况、上学期期末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8.2018级实训安排情况;
  9. 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表。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检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学院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教学检查的时间安排
   1、8月30日之前,各单位组织教研室完成本单位的教学自查工作,填写有关检查表格,撰写自查报告;
   2、8月31~9月1日,教学运行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实训中心等进行抽查,具体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
时间 备检教学单位 地点 参检部门
   8月31日
 
建筑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管理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各教学
单位
办公室
 
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运行中心、 实训中心
 
9月1日
 
会计金融学院
设计学院
现代服务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项目表http://www.hfcfe.edu.cn/uploadfile/2020/0908/202009080509387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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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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