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08-29 17:09:00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秩序稳定有序、规范合理,学校决定在(8月31~9月1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1. 开课准备情况;
2. 常规教学运行资料;
3. 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外聘教师审核;
4. 教师课程教学计划;
5. 教师教案编写情况;
6. 各类教学工作计划与安排;
7. 补考工作安排情况、上学期期末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8.2018级实训安排情况;
9. 自查报告。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表。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学院自检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学院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教学检查的时间安排
1、8月30日之前,各单位组织教研室完成本单位的教学自查工作,填写有关检查表格,撰写自查报告;
2、8月31~9月1日,教学运行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实训中心等进行抽查,具体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
时间 | 备检教学单位 | 地点 | 参检部门 |
8月31日 |
建筑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管理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
各教学 单位 办公室 |
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学运行中心、 实训中心 |
9月1日 |
会计金融学院 设计学院 现代服务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自查项目表http://www.hfcfe.edu.cn/uploadfile/2020/0908/20200908050938726.doc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