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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5-22 09:32:00

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秘〔2020〕48号)有关规定,即日起启动我校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类、课程类、师资类、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改革示范类、教学成果奖励、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材类9个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1《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培育和鼓励青年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

2.项目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建设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建设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3.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各类校级项目限1项,项目参与人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各类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教学创新团队除外)。各类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建设时间统一填写:2023.07—2024.07

4.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无合作人员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以往同类校级项目未结项者;近两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撤项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指标分配

1.各二级学院项目指标数根据本学院教师数量(含行政部门兼职教师)测算得出(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项目申报的项目类别和数量由本学院自行决定,但项目总数不得超过分配指标数。

2.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全校拟立项8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从本学院指标数限额范围内推荐,推荐数不超过2项。

四、资助额度

校级重点教研项目(集体项目、资源共享精品课程)资助0.5万元/项,校级一般教研项目资助0.2万元/项;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资助0.3万元/项、0.2万元/项、0.15万元/项、0.1万元/项。

五、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申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行政人员归口到所在二级学院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7:00。

2.第二阶段:学院评审。请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履行项目公示程序,2023年6月29日前完成本学院项目评审,将拟推荐立项项目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天,确保项目遴选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荐项目数量不能超过推荐指标数,并将项目推荐过程材料发至教务处邮箱:hfcj_jwc@163.com。

3.第三阶段:学校评审。学校于2023年7月4日之前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报校党政联席会批准,下发立项文件。各学院于2023年6月30日将各类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存档。

六、其它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主体作用,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必须先行统筹谋划、顶层设计,再开展宣传发动、项目申报、评审与公示等过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推荐项目,充分体现质量工程项目组织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2.项目负责人应仔细研读《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正文内容宋体,四号,行距固定值22磅。请各学院严格审查申报书格式,如项目申报书使用错误、填写不齐全、排版不规范等,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3.以上项目申报材料应以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同时应保证学术诚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照《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术规范》有关要求处理。

4.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采用“一次申报、分级评审、统一管理工作方式,请各学院接到申报通知后,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郑湘辉   13865969316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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