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2018]20号 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10:23:00 编辑:shaojing

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标杆、表彰先进,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成效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从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教工党员中产生,向一线教学和管理岗位倾斜;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主要从各系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学生党员中产生。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组织员和党委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支部各项任务。

2.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能够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顺利通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

3.组织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

4.积极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工作有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能够从实际出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近年来基层党组织全体成员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

1.教职工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起表率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5)教师岗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教学工作量饱和,人才培养业绩显著,职业教育改革和研究成果突出;辅导员岗党员应当是学院党团和班级团队建设的表率,所带班级班风良好、学风好,班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管理服务岗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一定的管理研究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得到同事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好评。

(6)来院工作两年以上(包括两年)

2.学生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2)能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和集体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各项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

(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热爱党务工作,熟练掌握党务工作业务,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有奉献精神,在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党员师生和群众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4.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四)违反党纪党规,在教学、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受到行政处分的“一票否决”。

三、申报名额、评选程序与表彰

1.申报名额:全院先进党支部名额在3个左右,专兼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10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占正式党员数10%左右。

2.各党支部要按照组织推荐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3.各党支部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上报推荐对象。

4.材料申报。拟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事迹突出、具体生动。请于6月11日前将先进党支部(附事迹材料,一般1000字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二者不交叉重复)(附事迹材料,一般不少于800字)审批表的纸质材料、电子文档报党委办公室。

5.评审和公示。党委办公室组织各党支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评议和测评,将评审结果报党委会审批后,对拟表彰对象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表彰。“七一”建党节前夕,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抓牢抓实抓细,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并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和本单位行政领导的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3.要把评选活动与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加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本通知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先进党支部评选审批表 

        中共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抄送董事长  督导专员  院党政领导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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