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和管理学院的所有办公电脑及周边设备,使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院内办公电脑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包括相关制度的修订及设备资料管理;技术支持科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登记及发送工作;
  第二条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相关设备的使用人同时为该设备的管理人,负责所有设备的正确使用、日常安全清洁维护、设备故障申报等工作;
  第三条 技术支持科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与故障排除、设备损坏认可、报废判定等工作;
  第四条 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循各项设备申请手续、使用手册、保修程序等相应工作;
  第五条 需申领设备者应按照有关申领程序进行;个人申领设备者应先至技术支持科领用或至学院信息中心网站下载页面下载打印《合肥财经学院办公设备申领单》或《合肥财经学院办公设备申领单》,按要求详细填写后交由信息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设备申领人在领用设备时,应签署《保管个人(部门)办公设备保证书》,签署的保证书交由技术支持科专人保管;
  第七条 设备的原始资料如软件、光盘、说明书、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技术支持科专人保管并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第八条 设备专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不得挪用或用于工作之外;
  第九条 设备使用人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应使设备始终保持整洁及最佳的状态;设备使用人要按照使用守则规范操作,不得违规运行;
  第十条 如果出现人事变动如调岗、离职等,应至技术支持科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技术支持科由专人负责设备维修管理,监督使用者依照维护程序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包养;
  第十二条 设备使用人要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和故障时要及时汇报,以保证设备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出现一般故障时,由技术支持科派专人进行排除;出现严重故障、涉及更换配件时,应上报信息中心有关领导,待批准后购买配件和联系相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 在保修期内,按保修约定维修;保修期外,由专人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设备由于故障而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需要报废的,需由技术支持科签字确认,报有关部门获准后做报废处理;报废的办公设备报请资产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所使用设备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等情况,责任人或相关部门应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