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为了立足本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同时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技能大赛组织和管理办法》最近颁发实施。

    随着全面实施品牌战略的推进以及各项职业教育成果不断涌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系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活动,参加各专业自行组织开展校级技能大赛,时间节点为每年12月份做好校级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次年2-4月份组织举办全院范围的校级技能大赛,并从中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

    根据“经费包干、专款专用、适度奖励”的原则,在《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技能大赛组织和管理办法》中,强调了组织举办技能大赛必须做好岗前培训、场地支持、器械支持和辅助人员配备等各环节工作,费用实行专款专用的管理措施。同时,在组织举办技能大赛过程中,充分利用企业的人力、技术、设备、场地等资源,加强与企业、合作单位的配合与参与,使得技能大赛的举办彰显出合肥财经学院坚持内涵发展、加强职业教育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这次出台的《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技能大赛组织和管理办法》,确定的表彰与奖励措施格外抢眼。对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各类评优、奖学金评选等将优先考虑,毕业时可优先推荐就业单位;在学院实行学分制后,可申请奖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对于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奖的教师,在“骨干教师”评选、年度考评“优秀”等级上作为优先考虑对像,并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奖励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的奖励金额,其中获得校级技能大赛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文/宣传处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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