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合财尊荣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荣酒店)、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均隶属于卓雅教育集团,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结合学院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为优化后勤系统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用人制度上实行劳动合同制,按需设岗,所有岗位本着“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配置人员。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第三条  所有聘用人员上岗后,符合劳动者身份的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者身份的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社会保障、违约责任、奖惩及工资待遇等。

  第四条  工勤岗位劳动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原则;
  2、适应学院发展需要和坚持改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4、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岗位设置
 

  第五条 尊荣酒店是工勤人员的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招聘、合同签订、劳动管理、劳务输出、薪酬管理等工作。其岗位设置分为技能岗位和普通操作岗位两大类,技能岗位根据专业要求设置,普通操作岗位按照工作量设置。

  第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勤岗位,并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第七条 用人单位需要招聘工勤岗位的,凭分管领导批准文书,委托尊荣酒店招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实际工作岗位可以在酒店、学院,均在学院地理位置范围内。

 
 第三章  聘用制度
 

    聘用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聘用单位有招聘、解聘和选人的权利,员工有应聘、拒聘和择业的权利。

  3、严格试聘的原则。上岗人员一般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招聘办法

  1、员工录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
  A、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强烈的事业心;
  B、热爱后勤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后勤管理经验和从事后勤工作的专业技术,适合后勤工作。
  C、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D、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能坚持正常工作,身体健康;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超过62岁、女性不得超过58岁。

  (2)技能条件
  A、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证书;
  B、受过专业技能的训练;
  C、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2、人员的录用
  在劳动管理权限范围内,根据岗位条件(包括岗位、基本待遇、任务要求和考核办法)按以下程序择优聘用:
  (1)公布岗位设置数、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
  (2)择岗、填写工作岗位申请表;
  (3)履行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处理
  1、员工脱离三天以上的,未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视为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将人员情况报尊荣酒店,并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2、要求辞职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尊荣酒店审核,报总务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十一条  人员的解聘
  原则上应保持工勤人员的稳定性,但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尊荣酒店有权解聘,以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

  1、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工作消极,群众意见大而又不及时改正的;

  2、违法乱纪、情节严重或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3、在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或经考核工作不称职的;

  4、年龄超过任职界限的;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学院又无合适岗位调剂的;

  6、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  离职移交

  员工申请离职、辞聘、解聘等均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有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同时在场,并制定移交表,三方签字后方可有效。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十条  工勤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其它补助构成。
 
  第十条  基本工资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保障决定,岗位工资由各岗位技术等级、工作性质、劳动强度、绩效考核等要素决定的。

  
第五章  培训和考核
 

  第十   根据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十  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   各岗位人员均实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挂钩。

 
 第六章  考勤制度
 

  第十   概念确定及有关规定

  1、迟到:上班后10分钟内无故未到本部门签到打卡,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离开本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

  3、事假:有正当理由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三天以内的,由总务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上班后按规定消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4、病假:申请病假,请于当天上班前由本人或家属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告知相关人员。病假两天以上的,须有医院出具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超过七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工资。

  5、旷工:以下情况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或全年旷工累计七天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故不到岗或擅自延长假期;

  (2)未按程序请事假;

  (3)未经批准的假期;

  (4)其它按考勤规定应列为旷工的行为。

  十九   上、下班
  考勤实行签到打卡制度,上、下班必须在本部门签到或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签或代打卡,发现一次罚款50元。签到表或打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统计。

  二十 工勤人员原则上实行“年公休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按有关规定给予每人应有的年公休假天数。学校寒、暑假工作不得作为加班,从严控制加班费支出。

  二十一   婚、丧、探亲、工伤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   为维护劳动争议双方的合法权利,总务部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处理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产生的劳动争议。

  第二十   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总务部领导、用人单位、后勤工会以及尊荣酒店负责人、法律顾问组成。

  第二十   争议当事人自发生争议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人事关系由尊荣酒店管理的技能岗位、普通操作岗位工作人员。

  第二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总务部和尊荣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