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院发〔2009〕19号
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院属各相关部门:
今年,国家作出了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兵的重大战略部署,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同时又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省教育厅为此召开专门会议,并提出要把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纳入学校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严 肃
副组长:朱华银 计承光
成 员:徐 驰 倪绍兴 汪 斌 桂立志 李钦凡
李多勇 严成根 吴建军 孙宝法 黄 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

各学院须在毕业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之路,激发毕业生投身兵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要将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深讲透。宣讲政策材料见《国家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宣传部负责在我院的网站上发布《关于06级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通知》;学生处负责在橱窗张贴有关宣传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必须将该通知告诉到每一位男同学,并尽快得到准确的信息反馈且组织报名。
三、精心组织,落实好预征各个环节的工作
毕业生预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毕业生大都处于校外实习之中,因此,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的高度,以满腔的政治热情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各二级学院的报名率最低在百分之十(上不封顶)。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1、6月20日前,学生向二级学院报名,二级学院对其进行政治初审,学院组织身体初检;合格者被确认为预征对象。
2、6月30日前,预征对象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二级学院。
3、7月1日、2日二级学院将以上材料交到学生处,由学生处代表学院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处在7月5日将确认材料返还二级学院。
4、7月6日,学生处汇总情况上报教育厅。
5、7月12日前“两表”交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二级学院要始终保持同他们的的畅通联络。
6、10月31日前,二级学院提醒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向地方征兵部门上交“两表”。
7、12月31日前,由征兵办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
8、次年2月后,学院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金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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