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班主任竞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真正的体现“学生第一、马上办”的服务宗旨,切实加强和改善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管理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竞聘辅导员、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班主任设置原则
辅导员设置:统招生配备辅导员,采用专兼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按1:200配置辅导员;
班主任设置:非统招生的管理设专职班主任制,原则上每2个班设1名专职班主任。
二、参加竞聘对象:
1、原二级学院专职班主任及目前没有明确岗位的人员
2、专任教师中没有课时量及课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人员
3、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招生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接通知的需参加竞聘的人员
三、竞聘的组织与方式:
1、竞聘工作评审小组:
成员:马建、程荣朝、程勇、夏宝芹、严成根、宋国强、薛兴中、石玉洁、徐驰、荣光圣、何旵升、高军
2、组织部门:学生处、人力资源部
3、竞聘方式:个人演讲、专家提问
四、竞聘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9:00
五、竞聘地点:学院11楼第一会议室
六、竞聘流程:
1、参加竞聘人员抽签确定演讲顺序;
2、竞聘者按顺序演说,必须脱稿,内容包括自我简介、工作目标、创新思路、措施计划等,时间每人6分钟左右;
3、考评组成员现场评分
4、考评组成员初步拟定聘用名单;
4、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名单;
5、公布竞聘结果。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凡按规定需参加竞聘的人员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工作的机会,学院保留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权利;
2、在竞聘中没有通过的人员进入待岗或转岗,待岗人员按学院《待岗规定》执行,每天到人力资源部报到考勤,接受培训或相关工作安排,不得请假,未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3、竞聘合格的辅导员、班主任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
4、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考核结果统一分配上岗,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任用资格。
学生处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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