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两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9月22日放假1天。
2、9月30日至10月10日放假调休,共11天。
其中9月22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9月19日、20日、21日上班上课,其中9月19日(星期日)上星期三的课;9月23日-9月29日上班上课,其中9月25日(星期六)上星期四的课,9月26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
10月11日起正常上班上课。
二、值班要求
为保证学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请各单位、各部门放假前安排好值班。
特此通知。
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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