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院政办〔2011〕25号
各系、各部门:
档案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办学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年终档案资料归档工作也是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规精神,为做好我院2011年度档案收集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归档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对2011年度学校在教学、科研、团学、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进行归档。
  2.对2011年度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进行归档。各单位(部门)要提交2011年度大事记(文字及电子档),大事记要求提供原始材料及相关图片信息。
  3.遵照合财院发〔2011〕3号《关于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全面整理、收集反映本单位工作重点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对各类文件材料,需移交纸质文件与电子版。其中,学院形成的红头文件,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移交,其他部门无需重复移交。
  2.归档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及照片等各种载体),要求文件的份数与页数齐全,请示与批复配套,正件与附件完整。
3.归档文件材料原则上应是文件材料的原件。
  4.移交档案需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各单位归档材料登记表》,按档案类别与形成日期顺序填写,由本单位档案负责人和移交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本单位保存一份,移交学院档案室两份。
三、归档时间
1.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今年12月底前归档;
2.教学综合管理文件在今年12月底前归档,教学类其它材料在2012年3月底前归档;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或验收后2个月内归档;
4.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各系部主任为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接通知后要指导各单位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指导、督促本单位档案管理员做好2011年度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如有问题请与学院档案室联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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