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寄哀思 廉洁过清明——致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过节提醒
编辑日期:2026-04-02 10:48:59 浏览:

清明将至,慎终追远、缅怀先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审计监察办公室特向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廉洁、平安的清明节!
一、致全校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当好廉洁表率
党员干部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 “领头雁”,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尚,带头严守廉洁纪律底线,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重点做到 “三个严禁”:
严禁借祭扫、探亲等名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自觉抵制低俗祭扫陋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追思、植树缅怀等文明节俭方式。
严禁履职缺位、作风松散,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不得擅离职守、空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
二、致全体教职工:恪守职业操守,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立足岗位、严守底线,共同维护学校良好形象,重点做到 “四个自觉”:
自觉文明祭扫:摒弃陈规陋习,践行绿色低碳祭扫理念,不在林区、景区违规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祭扫安全。
自觉廉洁自律: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接受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和师德师风。
自觉厉行节约: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不铺张浪费、不攀比炫富,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传承优良家风、校风。
自觉严守校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活动,不散布不良言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慎终追远忆先贤,清风廉洁过清明。让我们以清廉之风涵养文明祭扫,以纪律之弦守护节日安宁,共同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平安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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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察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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