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学院相关部署及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0级入学新生必须全部办理读者证,同时从今年起,读者办理读者证免收押金及工本费(08、09级学生读者证押金将统一于办理离校手续时退还)。现将图书馆办理读者证相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办理读者证
  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班长收集本班每位同学一寸照片一张,要求背面写上姓名。同时统计本班学生学号、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注明年级、专业、培养方式(统招或自考)及班长本人联系方式,形成汇总单。经由班主任签字及所在二级学院盖章后连同照片一并交至图书馆三楼采编室。(需提交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
  2、图书馆将读者证制作完毕,通知各班统一领取。
  3、各班须有3-4名班干部同时前来领取读者证,同时领取《图书馆读者指南》,并参加图书馆统一入馆培训教育,以保障新生正确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未参加培训的班级不能领取读者证。
  二、08、09级学生及教职工办理读者证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至图书馆三楼采编室办理。
  三、办证受理时间:
  1、新生:10月11日至10月15日工作时间;
  2、08、09级学生及教职工:10月18日至10月22日工作时间;
  3、领取读者证及参加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证地点:图书馆三楼采编室
  五、联系电话:3690867—8301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学生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