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假期校内部分合作单位、施工单位在校从事施工、经营、办公、教学等活动,请合作处、总务处、财务资产处等相关单位做好人员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其人员在校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留档。

二、各单位对假期进校探亲、临时入驻施工、新进合作单位等来访人员需提前进行报备审批。

三、各部门、教学单位在放假前需集中组织一次针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实训室及学生宿舍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水电设施是否关闭,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台账,并在完成相关检查后对假期闲置的场所进行封条封闭处理。安全管理处将组织进行全面复查。

四、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离返校登记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并实时更新,报送假期留校学生名单(姓名,宿舍号,离校时间,留校事由)至安全管理处,同时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五、各教学单位要利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班会、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假期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反电诈、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工作,建立寒假期间家校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有重大事故的及时上报。

 

                                   安全管理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