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财经职业职业学院第六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竞赛内容
1.教案基本功:包括教案准备、教学目的、教案编写等。
2.教学组织基本功(课堂教学演示评价):包括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3.教学表达基本功(课堂教学演示评价):包括语言和板书、教学手段等。
各项目的具体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价体系”。
(二)竞赛程序
竞赛分两阶段进行:
1.教学单位选拔赛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成立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选拔赛评议组,对本单位青年教师基本功进行评定,选拔出参加院级比赛选手,选拔推荐教师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0%。
2.院级大奖赛
1.学院成立大奖赛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学院领导、教学(学术)委员会成员及部分专家教授组成。
2.评委将对参赛选手的教案基本功、教学组织基本功和教学表达基本功分别进行评审。
(三)竞赛要求
1.参加决赛教师须提供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完整的教案和讲稿。
2.参赛教师按照课表安排正常上课,评委可随堂听课1-2节。
(四)评分计分方法
院级比赛由各评委随堂听课后,依据“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演示)竞赛评分表”,对负责评议的三项比赛内容进行打分,各项分数之和即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所有选手比赛结束后,评委将评分表交予教务部,教务部将根据评委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统计各参赛教师平均得分,并排名和公示结果。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选拔赛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于4月28日前确定本部门参加院级决赛名单并上报教务部;院级比赛5月5日-5月16日(两周)进行,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全院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兼职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校内兼课教师纳入各教研室选拔参赛。
三、奖项设置
院级大奖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4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同时,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及基本功大奖赛成绩纳入学院教学状态评价指标体系,对获奖者在竞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聘岗时予以优先照顾;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坛新秀。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价体系
2.第六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http://www.hfcfe.edu.cn/uploadfile/2014/0408/201404080220348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