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试卷批改与装订细则
为了规范试卷的批改与装订,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如下要求:
1、所有题型对的打√,错的打×,不允许出现其他符号。
2 、批阅试卷成绩如有改动,一定要签名。
3、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对的打√,错的打×,不完全正确的只加正分,不允许出现半对的符号。
4、给分一定要合理,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给分,不允许出现乱给分和乱合分现象,一旦发现全部返回修改。
5、试卷分析表要认真填写,一定要使用卷面成绩进行分析。
6、平时上课,期末旷考的学生给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为0,选择对应备注;平时没有上课的学生,平时成绩输0,期末成绩输0,选择备注。
7、成绩打印格式一的表格,共3份,手写签名;教师业务档案1份,系部留存1份,教务处1份;打印之前请调整表格比例至100%。
8、装订试卷时,如果该课程有答题卡,只装订一份样卷和答题卡即可,试卷不用装订进去。
9、装订试卷里面的成绩单,不再是系统打印出来的成绩单,用卷面成绩的成绩单。
10、试卷的侧面要粘贴标签,至杨老师处打印粘贴。
11、所有试卷批改和成绩都要在考试结束5日内批改完成,输入成绩,不允许出现拖延。
12、试卷审核人必须严格对试卷进行审核,出现问题及时返还修改,如果再出现问题审核人负责。
13、所有实践课程都学生需要上交实训报告,统一模板,按班级统一装订。
14、手工实训课程的实训材料装订后按班级整理上交。
15、上机实践课程要按课程统一上交电子版材料。
16、所有实践课的材料都要在18周结束上交。
会计系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