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系内各部门、各位老师:
按院政【2017】1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秩序稳定有序、规范管理,现结合会计系自身状况,决定在开学第一周(9月11--13)开展系内期初教学自查工作。本次自查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等负责,全员参加。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教师的《课程授课计划》、教案及系部检查记录、实践教学项目安排、课程安排(含课程负责人)、教学资料准备工作(教师配课表、课程表、班级课表等)、对新教师授课的听课与评价、外聘教师资格的审核与信息汇总、系部工作计划(含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表)、各年级学生实践教学安排情况等。自查截止日期为9月13日下午5点。
请相关负责人及全体老师高度重视,各负其责,保证系部教学自查工作圆满完成。
会计系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