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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2016-02-23 16:45:41

院政教〔2016〕4号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现将《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顶岗实习 暂行办法 补充规定

抄送:董事长 督导专员 院党政领导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务部 2016年2月23日印发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为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杜绝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放羊”现象,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师的管理,以便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和全程化的监控。现就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

  1.两年以上的高校工作经验;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3.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本专业的专职教师或辅导员;校内双肩挑的兼职教师、坐班人员一般不安排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确有工作需要的也可安排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

  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按照培养方案、顶岗实习大纲和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安排,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前必须的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实习过程中,应经常联系学生,安排每个学生记工作周记,布置学生完成实习周记、实习小结,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

  3.认真巡视检查学生实习进度和质量,掌握顶岗实习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并将实习指导情况及时记录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中。

  4.负责传达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密切注意学生动向,及时处理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报告所属院系。

  5.定期向所在院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汇报实习生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对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6.督促顶岗实习生认真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各项任务,实习结束后,做好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对顶岗实习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收集和上交有关实习资料。

  三、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待遇

  1.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每月补助通讯费60元.

  2.实习期间巡回指导的差旅费在符合学院的财务制度下全额报销。

  3.巡回指导实习期间的课时补贴2.5课时/天,且该工作量不列入超课时计算。

  4.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量补贴计算办法:0.1课时×实习周数×指导的学生数(一般的专职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30人,兼职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得超过15人)。

  本补充规定自2015年秋学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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