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3-14 14:41:00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
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开学后教学秩序稳定有序、规范合理,学院决定在开学第三周(3月19~20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与要求
1.《课程标准》修订情况;
2.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情况、外聘教师审查情况;
3.系(部)、教研室工作计划、教师授课计划编制情况;
4.教师教案编写、PPT制作情况;
5.补考工作安排情况等。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表。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院系(部)自检自查和学院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将作为对院系(部)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二、教学检查的时间安排
1.3月4日之前,各单位组织教研室完成本单位的教学自查工作,填写有关检查表格,撰写自查报告;
2.3月19~20日,质管办、教务处等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具体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
时间 | 备检教学单位 | 地点 | 参检部门 |
3月19日(9:00开始) | 工程管理系 电子信息系 |
各教学 单位 办公室 |
质管办、教务处、实训中心、督导组 |
3月19日(14:30开始) | 商务系 财税金融系 |
||
3月20日(9:00开始) | 会计系 旅游管理系 |
||
3月20日(14:30开始) | 基础部 思政部 艺术系 |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