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面向高职扩招学生集中授课的通知
2022-03-09 15:25:00
校政教函〔2022〕0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集中授课安排自3月12日开始,授课形式包括到校集中授课和线上集中授课。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5月20日前,2019级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集中授课任务。
2.8月15日前,2020级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四学期课程集中授课任务,2021级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两学期课程集中授课任务。
3.到校集中授课教师必须做好考勤、班级日志等过程信息记录。线上集中授课,教师授课过程中必须做好考勤、作业、答疑、考核等,授课结束后以课程为单位导出所有授课资料,线上授课平台建议采用“云班课”(详见附件:2021-2022-2学期线上集中授课信息表),若采用其他平台,也一并报备。线上集中授课信息表于3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教学运行中心周杨处。
4.集中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巡查、听课等工作并留存过程性材料。
附件:2021-2022-2学期集中授课(线上)授课信息表
教学运行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