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第二条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三条 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第四条 严禁将计算机等任何设备私自带出室外,严禁向任何人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实训中心领导同意,严格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保持机房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性和强磁物品;机房卫生管理人员须每天、每周定期保洁。

  第六条 机房内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要按照规定进行排列,其他物品要合理摆放,未经机房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七条 机房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应每天查看使用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第八条 完善机房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机房内应按防火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防盗报警设施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预置紧急逃生通道。

  第九条 加强机房内用电管理,有关部门应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配电设备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综合布线设计进行用电线路铺设,不得私拉乱接;机房用电量不得超负荷,每天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闭总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第十条 机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照明用电及其他电器设备的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