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二届第十六次理事会议在合肥召开。本次会议表彰了由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工商联合会等6家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评定的第四届省属“百优社会组织”单位,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再一次被评为省属“百优社会组织”,院长助理桂立志同志代表学院接受颁奖。

  据悉,省属“百优社会组织”每年评审一次,旨在表彰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五大建设”,在法制安徽、美好安徽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此次入选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20家,我院和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共三家高校单位入选。作为省属“百优社会组织”,我院必将全面落实现代职业教育精神,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校务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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