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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巡考工作的通知
2024-01-03 19:32:35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1月8、9日两天,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具体考试日程见附件1。现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宣传
  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强调考试规则,加大违纪处理力度,并将考试诚信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系统,采取一票否决。
二、建立校、院两级巡考
  成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巡考组(校级巡考安排表见附件2),加强考试巡查与考风管理。
三、考场及座次安排
  考试座位一律隔位安排(注:大阶梯教室隔位、隔行安排)、单人单坐。班级安排在两个考场考试的,各班辅导员需根据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提前将本班学生进行考场分配(同一班级两个考场的名单固定)。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提前按照流程办好缓考手续(缓考申请单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
四、试卷领取及回收
  1.试卷领取及回收地点:综合楼920室(教务处办公室)
  2.试卷领取时间:上午8:20-8:40;下午1:20-1:40;
  3.每科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即可至综合楼920室领取试卷批阅。
五、监考守则及要求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持本人实名监考证上岗。
  2.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3.考前领取试卷时必须签字领卷,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考试班级、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教务处报告。
  4.领卷后直接到达考场,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5.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两证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提醒考生将考试无关的物品交至指定位置并将手机关机,考试开始15分钟(即上午9:15,下午2:15)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1小时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
  6.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向教务处报告处理,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7.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8.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签到表》。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教务处及时处理,记入《考场签到表》。凡违纪作弊学生试卷一律零分处理,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9.监考教师要根据考试情况,详细做好考场考试情况记录,凡没有填报《考场签到表》相关内容的一律视无效监考。
  10.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手机、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等)。
  11.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监考失职,一经发现,以教学事故论处。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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