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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2024-02-02 11:05:00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的要求,现就学校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及项目、精品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金课、教学示范课等;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各项目负责人自查、各二级学院审查、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项目负责人自查(2月2日-2月21日)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自查,并编写中期检查材料或结题验收材料(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审查(2月22日-2月25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小组,根据各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等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并给予审查意见。
  3.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2月26日-3月8日)
在各二级学院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结论。
  4.报校长办公会审批(3月9日-3月15日)
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评审结果。
  5.上报省厅(3月16日-3月20日)
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材料上传“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四、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本单位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内含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和服务社会方面主要成效。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主要成效。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主要成效。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主要成效。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主要成效。);
  2.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
  3.已结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公开展示成果;
  4.项目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模板见附件1);
  5.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25日前,推荐1-2个涉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先进典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五、 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组织,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2017年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省级各类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2017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省级项目,原则上做撤项处理。2020年前立项的项目尚未结题的校级各类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2020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校级项目原则上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各教学单位今后申报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教学单位,在下一年的省级项目申报中予以数量倾斜,对建设成效较差的教学单位,将缩减申报数量。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六、 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检查与验收材料:2月2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文件(文件夹请以学院名称命名,子文件夹命名请参照附件2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打包后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fcj_jwc@163.com。联系人:倪旭,周丽(电话:13866158584、15643624574)。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uploadfile/2024/0226/20240226111122779.zip
   2. 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uploadfile/2024/0226/20240226111157711.xlsx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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