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4-05-13 14:44:50 来源: 点击:
编辑:fangyongxing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毕业生资格审核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为了规范毕业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毕业生资格审核相关规定,现对2014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希认真执行。
1.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及标准
(1)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
(2)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获得了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3)参加与专业相关的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合格以上;
(4)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合格以上。
2.请于5月30日前完成毕业补考成绩统计、录入工作,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审查并打印毕业生学籍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上交教务部学籍科复查、备案,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一份二级学院留存。
3.受留校察看处分且尚未撤销者不予毕业。
4.审核结果以学院为单位,参考附件表格格式汇总整理,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6月13日前报送教务部学籍科。
5.对照审核内容和标准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依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院政教〔2014〕5号)做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合格者换发毕业证。
6.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前往教务部负责完成学历证书照片的粘贴及核对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