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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暂行规定
2013-09-12 16:47:13

关于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我院教学管理及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为规范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根据《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暂行)办法》(院政教〔2011〕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1.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是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合格,初步具备毕业资格且已经基本修满全部理论教学课程,时间于每年11月20日后,方可以进入顶岗实习。无特殊理由不得提前,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按学院有关纪律和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对其统一安排的学生,系里要派人事先调研,管理规范,尽量能对口实习。为了对学生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在其期间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顶岗实习的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对学生负有教育与管理的责任。辅导员要经常与学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实习情况,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指导与检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各系应及时将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汇总报教务处、学生处,并会同教务处对有关实习学生尚未完成的各类教学环节制定考试、考核安排并做好相关工作。
5.根据院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直至符合毕业条件后,才能办理毕业与离校手续。
二、顶岗实习的审批程序
1.每年11月20日前毕业班结束理论课程教学,由系部统一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有条件的学生也可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安排,但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第五学期报到注册以后,且需要在征得其家长的同意下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离校。
报批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书面材料,学生及家长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与实习单位签订的 “劳动协议”和相关保险;
(3)签订《毕业班学生外出实习安全承诺书》;
(4)《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
《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系部、教务处各留存一份备案;其它材料各系留存。
三、顶岗实习学生的义务
1.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主动与辅导员、任课教师、系教学办保持联系,参加学院组织的、必须参加的活动。同时应根据学院要求按时返校参加规定的课程考试(含补考)及其它教学活动。
2.学生离校前根据各系教学安排,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等准备工作,离校后应通过有效方式与指导教师、辅导员经常保持联系,接受指导和检查。
3.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应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填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在此期间的实习总结及考核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审核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毕业班学生外出实习安全承诺书
本人已联系到 单位顶岗实习,现申请顶岗实习,为此我承诺:
1. 实习的要求已得到家长的同意就业实习期间遵守学院有关管理规定随时与辅导员保持联系且保证本人向学院留下的通讯方式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本人顶岗实习期间随时与系教学办、任课老师保持联系按照学院要求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业;
3.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4. 在外实习期间对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如遇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
5. 若违反以上承诺一切后果由我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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