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机房应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条 如计算机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学生进入机房须经得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四条 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天应打扫机房的卫生。

  第五条 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第六条 机房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的负责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七条 上机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机房内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照相机、摄像机和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 各门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声明;出入请随手关门。

  第九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用机房专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十条 机房内的设备或配件更换,机房管理人员必须登记在册,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动用机房内的设备。

  第十一条 教学上机时,应按照课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更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记录,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