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院政教〔2011〕8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开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开学前要召开全体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体教师积极调整精神状态做好开学的各种准备,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要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对09、10级学生的教学任务书,没有安排任课教师的课程,必须抓紧时间聘任,确保开学前所有的课程都有教师承担。
三、各单位要在教务处的指导下认真核对课表,保证任课教师、教室、班级不发生冲突。8月31日前把核对无误的课表(包括上课时间、地点和班级)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教师和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各系公共课由基础部、工程经济系、锥形人才研究院提供任课教师名单,教务处统一编排。为保证各单位每周有固定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所有教学单位周三下午一律不准排课。
五、所有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画室等要于9月1日下班前搞好卫生,配备相应的教学用具(粉笔、黑板擦等)和实验用品。多媒体教室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要做好调试和维护工作,保证所有教室的桌椅、照明、门窗、门锁完好。重点场所要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教学工作不受任何影响。
六、教务处要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开学第一天,教学管理人员要深入班级检查上课情况。各教研室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学期详细的听课计划,包括听课人、被听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于第一周(9月9日)之前报教务处。
七、补考工作安排在第三周进行,各教学单位于9月16日前将补考学生的汇总名单(包括班级、学号)及考试科目安排报教务处。学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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